2006年06月08日 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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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死亡離我們是這麽近 仿佛觸手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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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收集首飾,我喜歡他們的光芒四射,喜歡他們那吸引眼球的氣質。我常常會被一些漂亮的飾品所吸引,不由得想擁有它們,可是他們被佩戴在我身上的次數少之又少,儅別人問起時,我總是說:“我捨不得帶”其實呢?只有我自己知道,事實不是這樣的,只是因爲我覺得他們不再是特別的了,他們並沒有改變,改變的是我的心,這就應了那句“彼岸的景色永遠是最美的,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人就是這樣,永遠都不會滿足。而造成它們如此命運的原因盡是因爲它們只是吸引了我片刻的目光而沒有吸引我的心。當然,這和我只是去盲目的追求,沒有真正的問問自己我想要的是什麽也是有莫大的關係的。可是由於這兩個小小的疏忽結束了他們本應光彩的一生,也浪費了大量的金錢。可是如果用於感情呢?那我們浪費的還僅僅是金錢這麽簡單嗎?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太多的意外,有太多的人值得我們的目光為之停留。可是真正吸引人心的又有幾個?我們大多都被這眼前的光芒所誘惑,以至於產生了“爲什麽受傷的總是我"的真理。“不確定是楊過,千萬久別扮演小龍女”那確定了是楊過又該怎麽辦?去扮演小龍女?我們爲什麽要去刻意的改變呢?愛 不是要包容嗎?不是要愛全部嗎?那這樣的愛對我們來説還有什麽意義?你只要在大街上隨便找一個人,對他(她)說:“我喜歡什麽什麽類型的。”那不就萬事OK了?其實選首飾和選伴侶沒有什麽兩樣,只要確定了它(她/他)是你心目中那個最特別的,獨一無二的,那麽就不要讓它(她/他)常為你的路客。要一輩子珍藏對它(她/他)不退色的愛。 愛 就一個字,卻重如千斤。 愛 就一個字,一生只說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