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文章


2006-07-23

[转载]课桌上的初吻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象都变化得比以前蓝了.那时,我18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
   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漫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到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球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眼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我在阳台上,忽然看见他从下面经过,他穿件黑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放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我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学计算机系的,比我高一届.
  为了让他看见一个完美的美,我还设想很多和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者书从教室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到,他正巧经过......
    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看见他,我们俩只隔者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只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的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很难受,甚至想自杀,我趴在桌子上想哭又哭不出来,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了一样,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见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得差点跳起来,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
  约会时我特意穿上了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描述我们的.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的两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睛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的无花果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我起的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
  我又恢复到散漫的读书生涯里去,我在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呢?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恰恰相反,哪天下午我做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泪来.
  时间过的真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们便进来了,一句话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到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到我的脸上,近在咫尺,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毕业的时候,我也有男朋友了,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在了学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字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哪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消息,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出差的时候,就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了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就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的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没有得到.
  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怎么会弄成这样?"他忽然跟我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的时候弄大了人家的独自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他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会幸免呢?
  2000年的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我拉到一张旧书前,那是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的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我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自己:秦榛,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去过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他带来的惩罚就是我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门鼓起掌来,我在孩子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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