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文章


2007-05-18

我绝对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我只是把他当好朋友当做好哥们儿,所以才会问他跟谁去吃饭刚刚送谁去的广场。
我关心他 是因为我怕他被坏女生骗.
我喜欢补课的时候跟他坐一起。喜欢听他吹SAX.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我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随时把他叫醒 叫他陪着我


从小我就个霸道的孩子。只要我碰过的东西 那就是我的 谁都不许动 不许摸
妈妈说我这臭脾气到现在都没一点改变。

因为在我的脑海里 它真的只属于我 它的眼里也只有我 它只会对着我微笑

每当别人触摸它的时候 我就火山爆发一样 夺回我的东西

赫赫。
他不会永远属于我 。 当他遇到自己真爱的时候 他就成了别人的白马王子

而不是那个我可以呼之则来 挥之则去的人了

对他 我绝对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很纯的友情.就这样 希望可以直到永远。

因为我们答应过彼此 许多年后无论多忙都要参加对方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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